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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40007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違規日期
- 2019/0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2月1日派員抵達臺中市大肚區太平路7巷**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於前述地址對面空地堆置一般事業廢棄物(廢玻璃、塑膠),因露天貯存不當致污染周界外環境,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限期貴公司於108年4月22日前將上開堆置一般事業廢棄物(廢玻璃、塑膠)區域設置適當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4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露天堆置貯存一般事業廢棄物致污染周界外環境,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龍社二街一巷四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太平路7巷2-2號對面空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