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利浦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利浦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7002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7/06
違規日期
2020/06/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新屋區清華里8鄰6號對面土地堆置廢鐵桶、貝克桶及廢化學塑膠桶等,惟領有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於該址進行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新生里忠孝街一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里8鄰紅坭坡6號對面
統一編號
2759559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