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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30005
- 處分日期
- 2022/03/02
- 違規日期
- 2021/10/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廠房西側後方空地貯存大量化學原料及廢棄物,另現場有使用無水氯化鋁,產出廢白土、桶裝甲基環己烷等廢棄物及廢液、廢農化染色識別NG品,惟皆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埤頭里麻佳路一段二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小埤里苓子林一七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