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6-050001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違規日期
- 2017/03/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現場從事基樁工程,泥漿廢水未妥善處理,逕行排放至水溝,污染水體。)(工程名稱:臺北市市場處所屬公有環南市場改建工程主體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52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2段245號前方側溝
- 統一編號
- 34342717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