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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50001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5/22
違規日期
2017/03/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現場從事基樁工程,泥漿廢水未妥善處理,逕行排放至水溝,污染水體。)(工程名稱:臺北市市場處所屬公有環南市場改建工程主體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52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一八○號
違規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2段245號前方側溝
統一編號
3434271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