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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70058
- 處分日期
- 2020/07/23
- 違規日期
- 2019/10/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10月8日派員稽查,據貴公司蘇○○表示,廢環氧樹脂以「廢塑膠(R-0201)」填報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並與其他事業廢棄物混合清運,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填報上開廢環氧樹脂之實際清除處理方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二四八之一號六樓、二四八之二號六樓、二四八之三號六樓、二四八之四號六樓、二四八之五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之1號6樓、248之2號6樓、248之3號6樓、248之4號6樓、248之5號6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