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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20007
- 處分日期
- 2019/12/12
- 違規日期
- 2019/10/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安南區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0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安南區南科工一廠督查,經查現場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302洗滌塔運作中,惟A302洗滌塔監測儀表壓降計未正常運作,經現場操作人員數次調整,仍未正常運作。貴公司未維持其監測設施壓降計之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仁愛街三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南區塩田里本田路二段500號A、B、E、F、G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