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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違規日期
- 2023/09/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9月8日配合保七三大三中隊執行專案稽查(2050專案)。是日至貴公司機構地址稽查,現場詢問貴公司實際負責人吳紹榮(貴公司登記負責人吳芳怡之弟弟)○○表示了解2050專案進廠及收受事業廢棄物進廠之3150專案內容,且於112年4月30日、6月18日由同負責人之堃堯環保企業社至本市承億酒店及安廷護理之家載運廢棄物(由堃堯之清潔車輛KEH-6333),並搭配貴公司之小車BAG-8765進行清運,若因地勢因素致大車(KEH-6333)無法立刻收集廢棄物,則由小車(BAG-8765)拖出後轉運至堃堯之大車。前述轉運行為未依核准之許可證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鼎強里鼎強街二七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合一國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