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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裕畜牧場

文號
30-110-11000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11/10
違規日期
2021/08/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前往臺端所屬藍裕畜牧場稽查,現場飼養豬隻21頭,屬飼養豬隻20頭以上未滿200頭之畜牧業既設者,依飼養豬隻20頭以上未滿100頭之畜牧業,應於1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檢具廢(污)水管理計畫,惟未取得廢(污)水管理計畫。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第2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段外平林小段三一七之四地號,平林段外平林小段三二九地號,平林段外平林小段三三四地號,平林段外平林小段三四○地號,平林段外平林小段三四二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雙溪區外平林72之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