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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大鴻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龍潭一廠

文號
40-106-09006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9/27
違規日期
2017/03/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6年3月16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臺北港辦事處報運進口TIN SCRAP(含粉末樣態)等1批(報單號碼:AB/06/514/S0134),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3月20日開櫃查驗結果,發現該批貨物含有金屬塊狀及粉末樣態,認定該批貨物與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與廢單一金屬錫要件不符,屬事業廢棄物範疇,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之規定需申請輸入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貴公司於106年3月16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臺北港辦事處報運進口TIN SCRAP(含粉末樣態)等1批(報單號碼:AB/06/514/S0134),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3月20日開櫃查驗結果,發現該批貨物含有金屬塊狀及粉末樣態,認定該批貨物與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與廢單一金屬錫要件不符,屬事業廢棄物範疇,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之規定需申請輸入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一三九巷一號及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
統一編號
8469796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