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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6/01
 
            
            
                
- 違規日期
 
                - 2024/05/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分廠位於本市潭子區栗林里中山路三段305巷20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27-08號),經本局於113年5月2日派員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廢水處理設施調勻池(T01-01)採驗原廢水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7.6(核准最大值:4~7)、化學需氧量456mg/L(核准最大值:300mg/L),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執行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3項、第45條第2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13年6月27日前檢送恢復原核准之許可證內容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送交本局,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6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潭秀里潭富路一段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栗林里中山路三段305巷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