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110018
- 處分日期
- 2022/11/17
- 違規日期
- 2022/09/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1年9月12日委託「乙辰企業行」清運車輛(車號KEF-8508)清運貴公司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D-1801),進入本局岡山垃圾焚化廠,發現貴公司進場同意函有效期限已於111年8月31日到期,即111年9月12日進場之廢棄物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未與受託處理業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松路六巷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松路6巷8號2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