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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30020
- 處分日期
- 2017/03/17
- 違規日期
- 2016/08/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7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6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6年5月2日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另請確實記錄水表每日累計讀數,嗣後如仍經查獲有違規情事,將依法辦理。限改日期:106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第46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崙雅村員集路一段九五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崙雅村員集路一段95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