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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10050
- 處分日期
- 2017/11/28
- 違規日期
- 2017/09/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於106年9月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至高雄港66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貨物「SCRAP OF ALLOYSTEEL] 一批(報單號碼:BD//06/125/A6106), 經查驗結果外觀似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等,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出該批貨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及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三多二路三五七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新興區高雄港66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