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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16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違規日期
- 2020/05/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109年5月2日廠房發生火災,本局109年5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無機性污泥(D-0902)、焚化爐底渣(D-1103)、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廢液pH值大(等)於12.5(C-0201)及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貯存地點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二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二五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