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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豪企業行

文號
41-107-09016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9/20
違規日期
2018/07/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7月27日接獲民眾通報並派員至七股區下山子寮段59-105地號土地稽查,現場見有堆置蚵殼堆及5包飼料袋裝之蚵殼孳生蒼蠅,經本局查證為貴企業行於前揭地號土地堆置有礙環境衛生整潔之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5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鳳仁路四六巷四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七股區下山子寮段59-105地號(座標:N23.152972,E120.09752)
統一編號
0848667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