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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3-101-01000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1/20
違規日期
2011/11/0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本裁處書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1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二之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第二港口工地。
統一編號
5302648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