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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淇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4-108-11001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1/12
違規日期
2019/07/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9月16日未具文號申請書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負責人,案附高雄市政府108年6月20日高市府經商工字第10852427800號函,負責人變更為「林O鍊」,惟未於變更(108年6月20日)後30日內(108年7月20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二六巷七號二七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226巷7號27樓
統一編號
5325510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