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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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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26
- 處分日期
- 2021/01/13
- 違規日期
- 2020/07/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7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地址:臺中市梧棲區南堤路三段300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1)現場查核缺失如下:(一)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裝載操作紀錄未依規定於1、4、7、10月底前向主管機關申報前一季資料。(二)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防制設備依94年5月18日臺中縣環境保護局環空字第0940014717號函,以檢測儀器量測設備元件、洗滌塔進出氣體VOC檢測值等替代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惟未依規定執行洗滌塔進入之氣體VOC量測。綜上,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M01製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4條、第23條及第2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已完成改善作業,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4條、第23條及第27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三○一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南堤路三段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