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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文號
30-107-06002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7/23
違規日期
2018/01/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7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事業廢(污)水與雨水合流收集,未依規定於作業環境內以溝渠、管線或容器收集,不得與雨水合流收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西園路一一三號及一一三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西園路一一三號及一一三之一號
統一編號
309554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