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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勁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06-09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9/01
- 違規日期
- 2017/08/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8月24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本市大社區中正路250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上開地點貯存國巨股份有限公司楠梓分公司之廢鐵桶,查貴公司領有高市府環廢管字第10230377300號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未申請貯存場及轉運站,上開貯存廢棄物行為,明顯與經審查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楠陽路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中正路250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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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