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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5-12001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12/09
違規日期
2016/11/10
違反法條
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確實依規定於再利用前與廢棄物產源事業機構簽訂契約書。倘再經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崇德九路二八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湖內里工一路7號
統一編號
2759090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