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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漯農產品行

文號
30-108-06002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6/17
違規日期
2018/12/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因製程產生之乳白色廢水未經妥善處理,直接經管線排放,續流至承受水體富林溪,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係屬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忠孝路四四○巷一一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草漯249之22號
統一編號
4500802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