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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聯畜牧場

文號
30-111-03000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2/03/02
違規日期
2022/01/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1年1月5日10時47分會同代表人至現場稽查,該場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2.查放流口廢污水排放有異樣,於放流口稽查採樣,檢測項目:BOD,採樣過程皆依標準程序作業,全程拍照錄影,樣品4度C冷藏保存,詳如現場採樣紀錄表,俟檢測結果辦理後續。3.另查該場逕流廢水排放口(RD02)有廢污水溢流出排入場外溝渠,遂至場內查察,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旁殘留一池廢污水,該場代表人表示一星期前廢污水管線破損流出之廢污水,管線已修復,惟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應變妥善收集廢污水,未於事發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廢污水因管線破損自RD02疏漏溢流排入場外溝渠,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會同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4.廢污水疏漏部分,現場管線已修復,並將該池汲取至廢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視為改善完成。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大埤鄉豐田村田庄二之五○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大埤鄉豐田村田庄2之5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