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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06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6/19
- 違規日期
- 2018/05/22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三乙胺」之核可文件(證號:121-03-J0045;運作行為:使用、貯存;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0年9月12日止。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132號3樓)稽查,該毒性化學物質實際貯存場所為戶外倉庫,與本府105年9月26日府環空1050237787號核備之三樓「實驗區」配置圖不符,其貴公司人員表示運作場所已於107年4月2日喬遷,惟貴公司因運作場所配置圖已變更,未能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府申請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一○八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