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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笙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2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12/03
違規日期
2016/09/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工業南七路八之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69-26號旁空地、官田區番子田段62-5地號、官田區嘉南段137地號
統一編號
7996225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