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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23
- 處分日期
- 2021/01/25
- 違規日期
- 2020/12/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5號設廠,從事混凝土製造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48-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2月17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未按操作許可證所載內容每日記錄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壓降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送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集塵器壓降每日操作記錄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