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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2/07
- 違規日期
- 2019/12/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鶯歌廠為廢陶瓷(R-0401)之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F0895030),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管制編號: F0895030),經查發現收受廢棄物遞送聯單(聯單編號:J570028610800027、F080011110800013、F080039910800020、F080187810800084、F080187810800085、F080187810800089、F080187810800091、F080187810800092),所申報之清運機具僅有申報頭車(車號:KEE-0529),惟未有申報尾車車號及未與事業進行書面確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二(三)1.(1)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二甲路九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二甲路93之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