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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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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70007
- 處分日期
- 2020/07/04
- 違規日期
- 2020/04/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4月13日至本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1948、1949、1950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8新竹縣廢乙清字第0003號),惟現場堆置廢棄物(廢塑膠、廢鋁箔、廢木材及一般生活垃圾),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一段三七六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1948、1949、195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