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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5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5/23
- 違規日期
- 2021/11/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11月27日09時18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現場有燃燒營建廢棄物(廢木材、廢床墊、廢鐵、廢塑膠、生活垃圾等)之情事,火勢由消防隊滅火,負責○○開挖土機協助滅火。2.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依法告發。3.另請負責○○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12月10日前至本局說明。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林投里榮譽路三八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湖山段53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