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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80006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違規日期
- 2023/06/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12年6月13日派員前往貴廠查察,督察時貴廠污染源製程M01及M04生產作業中,現場查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流體化床吸/脫附設備(含冷凝器)A401之操作值,該設備之冷凝器入口溫度36.4℃,與操作條件50〜300℃不符;另冷凝液入口溫度25.1℃,未符合操作條件7〜20℃,未依核發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三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