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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明眼科診所

文號
34-106-07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28
違規日期
2017/06/27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6月27日稽查貴診所時,發現貴診所所領有之毒性化學物質「環氧乙烷」核可文件已於106年4月2日逾期失效,現場仍有貯存毒性化學物質「環氧乙烷」剩餘量約800公克,未領有相關核可文件仍持續運作毒性化學物質。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後昌路八四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
統一編號
9207857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