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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昌交通有限公司

文號
41-112-04006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04/10
違規日期
2022/12/3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檢舉影片,111年12月31日9時17分許發現貴公司所有營業小客車4**-J3駕駛於違規地點隨手拋棄衛生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八六四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一段18號前
統一編號
6833680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