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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記交通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04001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4/13
違規日期
2024/02/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新復里116之1號前(苗140線)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112-X3(司機:李俊佑)載運營建工地產出之廢木材,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廢木材產生源及處理(再利用)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六六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新復里116之1號前(苗140線)
統一編號
1618644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