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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峰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4-113-12001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2/24
違規日期
2024/12/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3年11月18日提出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經查貴公司原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劉○○於113年1月13日離職,惟貴公司未於規定時間內指定代理人並報請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旗山區太平里旗新街二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統一編號
2306746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