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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50006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違規日期
- 2017/04/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按次記錄污泥之產生、貯存量及清運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6年6月10日前,檢送106年4月18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污泥產生、貯存及清運量之操作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莊雅村溪心街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莊雅村溪心街20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