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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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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12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違規日期
- 2024/07/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3日至本市南崁溪右岸14K+500處勘查,發現南崁溪水中有褐色廢水排放,循線追查發現臺端廠內設有廢水收集溝,廠內廢水經收集後流至油水分離槽處理後排放,查視油水分離槽水色為褐色,惟處理效果不佳,導致排放之廢水仍呈褐色,經道路側溝續流至石溝(桃園區汴洲段432-2地號),再排放至南崁溪水內,造成南崁溪明顯色差,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鹽庫西街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鹽庫西街40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