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2-110017
- 處分日期
- 2023/11/14
- 違規日期
- 2023/10/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本市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本局經勾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並派員查證,發現貴公司許可清除機具(車號:HBB-****)為啟動狀態且位於通訊狀況正常環境下,系統無傳輸資料,即啟動時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復興路一段一二七巷八號一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復興路1段127巷8號14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