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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40-110-10005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10/22
違規日期
2021/09/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辦理聯合稽查,110年9月10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經查貴廠網路申報,製程850001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產生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399)109年7月至110年7月申報錯誤為乙二醇甲醚<毒性化學物質第二類>(B-0339),又現場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貯存區有貯存事實,惟勾稽製程850001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產出之(C-0301)109年7月至110年7月未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工業三路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9號
統一編號
8612003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