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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14
- 處分日期
- 2024/01/26
- 違規日期
- 2023/11/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2,47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府之水污染防治試車計畫書(試車期間:112年9月16日至112年12月15日),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1月6日稽查時於貴廠放流口採樣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49mg/L、總鉻:5.30mg/L、鋅:182mg/L、硝酸鹽氮:83.5mg/L、化學需氧量:114mg/L。以上項目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總鉻:1.5mg/L、鋅 :3.5mg/L、硝酸鹽氮:5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7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30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