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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34
- 處分日期
- 2020/02/12
- 違規日期
- 2019/10/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岡山垃圾焚化廠108年10月1日10時30分執行平台檢查,發現「永金品興業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396-U2)清運貴事業之進廠廢棄物(D-0299、D-0699),含有大量不可燃物,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全車退運,經查貴事業上開不可燃物,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關新路二段五六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二街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