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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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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18
- 處分日期
- 2023/03/14
- 違規日期
- 2023/03/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3月14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貴事業承攬迪愛禧佳龍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龜00905號]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資料,發現本案於110年6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朱園里松江路七五之一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頂湖段2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