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11-040007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04/27
- 違規日期
- 2022/04/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107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23號),每月許可清除量為1,107.6公噸。依應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除機具及其規定,該公司所屬清除車輛均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惟查該公司所屬清除車輛(590-QS及605-QS)未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向本局提出審驗程序,已涉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6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一三二三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一三二三巷三十號
- 統一編號
- 70616520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