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1-109-120623
- 處分日期
- 2020/12/23
- 違規日期
- 2020/11/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9年9月25日於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新市地磅站目視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82年11月出廠(第2期車)的9*-305號營業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9年11月26日前到檢,貴公司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9年11月20日在案,該車輛於109年11月18日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山犁里和順路一六七之三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文山南巷5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