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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0/13
- 違規日期
- 2021/08/03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3款,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勾稽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加入全國性聯防組織,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110年4月至7月期間運送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重鉻酸鈉至高雄市等外縣市,其違規事實明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加入或組織聯防組織,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命停止營業。限改日期:110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1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9條第13款暨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四項次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福吉五街一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