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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樹林高級中學

文號
23-108-050002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5/07
違規日期
2019/03/2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校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8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標示牌: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管制編號、工地負責人姓名、電話及當地環保機關公害檢舉電話號碼,記缺失4點。2.工地周界:未設置防溢座,記缺失10點。3.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記缺失10點。4.行車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5.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沖洗,記缺失10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6、7、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八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