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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勁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10-110021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違規日期
- 2020/08/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係執行109~110年事業廢棄物許可審查暨現場查核計畫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時監控系統(GPS系統)之勾稽GPS異常車輛名單,依公告事項八、九、十一、十二及十三項規定查處。二、環保署查核貴事業清運車輛475-BU,109年8月亦有聯單而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三、查該公司車輛109年7、8、9月之清運聯單,該車清運R-0701廢木材係屬應裝置系統之廢棄物,惟該清除車輛車號475-BU有聯單而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四、依公告規定第五批以上車機規格之車輛(經查貴事業即屬第五批車機規格),於未發車狀態下,車機亦有每日回傳同步訊號功能,車機並應維持系統正常運作,不得有任意拆裝、切斷電源或故意中斷通訊之情事。次依公告事項九(略):「清運機具啟動時,如資料有缺漏或不正確者,事業應於次週星期五前以網路連線方式向審驗機關報備其系統資料回傳情形,...」。如車機未回傳同步訊號已屬故障,應執行故障報備,查無故障報備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楠陽路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楠陽路九五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