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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20-106-05003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5/17
違規日期
2017/04/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反應槽(E004)、液體混合設備(E021)及乾燥機(E023)產生之廢氣未進入其他後燃燒器(A001)前由管線銜接處及破損處逸散,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五路一一、一三、一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五路13號
統一編號
0437929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