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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60010
- 處分日期
- 2022/06/13
- 違規日期
- 2022/04/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廠位於本市清水區海風里舊庄路258號從事造紙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54-13號),經本局於111年4月15日派員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33.3 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海風里舊庄路二五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海風里舊庄路二五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