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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雄製革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4-10001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5/10/06
違規日期
2015/05/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270,277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70277元整,分別為裁處新臺幣1萬元及追繳所得利益新臺幣26萬277元。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第13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第66條之2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官田區拔林里拔子林八三之四四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官田區拔林里拔子林八三之四四號
統一編號
2207253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