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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雲傑畜牧場

文號
30-109-06002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6/24
違規日期
2020/05/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5月11日10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廢水處理單元之流程與許可證不同,貴場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貴場於109年7月25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橫山里自立段二三一八、二三一九地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自立段2318、2319地號土地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